龙井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2日电 (谭伟旗 杨周)近日,龙井市某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被告李某告上法庭。请求龙井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0年至2022年三年物业费及滞纳金。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了解情况。被告表示,物业公司管理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垃圾没有清理、公共区域照明灯损坏、小区内没有保安巡查、小区停车位被外来车辆停放导致小区业主车辆无处停放等问题。
法官耐心听完被告陈述后表示,将到小区实地查看物业公司服务情况,然后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再作出判决。
随即,法官联系原告后到涉案小区查看和并和小区业主了解了物业公司服务情况。物业公司表示,自从夜市搬到小区附近后,因为来来往往车辆人员众多,确实在小区车辆进出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但其他服务都做到位了,而且绝大部分业主都交了物业费,说明他们对物业的服务是认可的。
为妥善处理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几番沟通,最终调解方案获得了双方一致认可,被告当即缴纳了所欠物业费,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