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1日电 (谭伟旗 潘彦锦)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一面来自辽宁大连的锦旗,落款是某公司的张某。
据悉,该院在办理某公司与胡某某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依法将被执行人胡某某名下一台重型半挂牵引车拍卖。张某成功竞买该车,并支付对价。
由于张某并非长春市居民,对于法拍车的过户地点、过户流程、过户手续并不熟悉,初到长春的张某感到十分迷茫。干警细心的发现了这一细节,通过询问,了解到张某的实际困难。
考虑到当事人从外地来长,如果不能一次性办结,将会滞留产生多余费用,执行局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派出潘彦锦、刘寅两名干警协助张某到车管所更名过户。
在两位干警的热心帮助下,买受人张某仅用半天就顺利完成过户,节省了大量的出差成本和时间。张某对干警热情周到的服务十分感动,对该院的执行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民司法不仅体现在公正审判的法庭之上,更体现在高效执行的全过程之中。未来,该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不断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