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17日电 (谭伟旗 程天宇)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等5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据悉,该案中,王某等5名被告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办理的手机号码可能被他人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分别使用自己身份和亲属朋友身份办理手机卡888张,为网络犯罪行为提供接收违法所得的帮助,并从中收取手续费。
该院审理认为,王某等5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接收违法所得的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官提醒,一张小小的电话卡,后面不仅隐藏着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也隐藏着法律的底线和红线。切莫贪小惠小利、抱侥幸心理,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进行转账,为不法分子犯罪行为提供作案工具,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最终害人害己。(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