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14日电 (谭伟旗 黄美妍)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
据悉,原告李某与被告金某系夫妻关系,双方长期在国外务工。近期,原告李某向该院起诉离婚,因双方都在国外,承办法官添加被告金某的微信,以电子方式将起诉状转发给了被告金某,询问情况,进行调解工作。
起初,被告金某比较配合该院工作,表达自己的意见,在涉及到财产时发生分歧,不听相关法律的解释,坚持己见要求强行分割原告李某的个人财产。
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承办法官通知被告金某近期会安排开庭,被告金某随即直接拉黑法官的微信,导致再也无法联系他。
对此,法官与原告李某进行了沟通,几日后原告李某提供线索,被告金某现已回国,就住在某小区。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立即准备相关材料前往该小区,找到被告金某。
见到工作人员,被告金某非常抵触,对送达的材料置之不理,表示不会参加开庭。承办法官对起诉状内容、送达的材料进行详细解读后,对参与开庭的必要性耐心地进行了解释,积极引导被告金某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
法官直接参与送达工作,体现了积极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并通过送达向当事人宣传法治观念,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提供更加便民、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