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供图
节后复工第一天,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的全体法官干警就已经调整好状态投入到有序的工作中。上班第一天,该院民事审判团队便成功调解两起案件。
在第一起案件中,原告从被告处采购设备,但被告一直未能交付设备。后双方签署终止协议,被告亦未履行协议,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返还设备预付款及支付违约金。
法官与被告取得联系,向其释法明理、阐明利弊,但被告身处江苏,短期内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了节约当事人的成本与时间,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法官果断决定利用互联网庭审、电子送达等线上方式“隔空”调解本案。
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对该院的积极作为表示感谢。
在第二起案件中,甲驾驶的货车与乙驾驶的货车相撞,甲负事故主要责任。乙经治疗死亡,乙的四名继承人将甲、甲所在的运输公司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各方当事人历经一审、二审、重审,矛盾非常尖锐,被告在之前的庭审中已经申请鉴定。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放弃实质性化解矛盾、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初衷,仍与各方积极沟通,耐心劝解。
经过法官数十次电话调解,各方当事人终于形成一致意见,由剑拔弩张变为握手言和,并在节后第一天赶来该院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新的一年,该院将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不负春光起好步,立足岗位开好局,奋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金乔)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