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丰县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日电 (谭伟旗 王柏成)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抓住春节期间被执行人返乡的契机,全面调动执行骨干力量,综合运用拘传、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打好执行“组合拳”,为群众送上“冬日暖阳”。
交通肇事酿惨剧 和解执行得赔偿
据悉,2022年5月,丛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与对向行驶的陈某驾驶的四轮农用车相撞后,造成李某驾驶的车辆乘员两人死亡、其余乘员受伤的严重后果。该院依法判处丛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判处赔偿,同时判处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陈某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查控了被执行人陈某、丛某某等人的财产信息,并对发现的财产采取了冻结措施。经承办人多方沟通协调,被执行人陈某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和解,因陈某赔偿态度诚恳,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充分谅解。
经组织双方到院和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执行案款,申请执行人向该院提出申请,对陈某执行完毕结案。
六万粮款四家钱 分批履行全执结
据悉,2018年秋收,李某某等4人将自家秋收的玉米赊购给收粮人王某,王某将粮卖出后,将粮款用于后续经营,因粮价不稳导致亏空,无法清偿粮款。李某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后起诉至法院。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承办人努力,王某承诺每月尽其所能优先清偿李某某等人的粮款。自2020年起,王某通过汇款的方式,将偿还的欠款汇至法院执行款账户,直至2022年12月底,全部执行案款清偿完毕。
至此,李某某等4家的粮款最终执行到位。李某某等人为该院送去锦旗表达谢意。
盖猪舍帮工受伤 判赔偿两年清偿
据悉,战某与毛某同住一村,是要好的朋友关系。2019年10月8日,战某求毛某在自家猪舍挂彩钢房,因意外导致毛某受伤。受伤后,因赔偿问题两家无法达成协议,毛某将战某诉至法院。
经该院判决,被告战某应赔偿毛某各类损失。毛某于2020年9月7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收到案件后,到战某家将战某自建的猪舍予以查封,并告知战某应及时履行该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经承办人持续跟踪、多次协调,战某于2021年12月偿还毛某钱款,今年1月清偿该案赔偿款及迟延履行金,并承担了该案的全部费用。
多年带工钱难结 执结到位好过节
据悉,3年前,王某某带领10余人到工地务工,因未能在当年结清工钱,10余名工人纷纷将王某某告到法院。
经审理,判令王某某清偿10余名工人工资。在执行期间,该院依法查封了王某某在东丰县的唯一住宅,但王某某妻子身患重病,王某某难以履行工人工资。
经该院执行局干警多方协调,王某某女儿配合该院将部分工人工资款要回并送到该院,为10余名工人送来“过年钱”。今年1月10日,10余名工人领取到了执行后第一笔执结到位的工资款。
合理运用司法救助 扶贫助困化解矛盾
据悉,2022年底,该院执行局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司法援助的方式,为执行不能且生活困难的民生案件当事人争取司法救助、司法援助资金,为贫困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
春节前,该院执行局合理运用司法救助、司法援助资金共救助贫困群众12人,各类案件9件,切实做到了综合运用各项措施,扶贫助困解决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此次集中专项行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调查询问被执行人16人次,扣划、冻结银行账户185笔,集中拘传5人,全部达成执行和解;集中查封被执行人玉米共计18万斤,扣押车辆2台,查封房屋4处,发放执行案款共350笔,共计500余万元。
新的一年,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执行到位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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