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5日电 (谭伟旗 张鑫)在现实生活中,买卖二手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签好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款,办理过户。不过,实际很多情况下无法办理过户,可能是房照未办理下来、可能是卖家不协助办理。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就审理一起这样的案件。
据悉,张某购买了杨某的二手房,双方定好价格后,签订《购房协议》,支付购房款前,张某对房屋过户一事产生了些许顾虑,为打消其顾虑,杨某提议共同前往该院来确认房屋所有权,并协助过户事宜。
张某向该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与杨某签订的购房协议有效,以及要求杨某协助其过户。杨某对张某诉讼请求没有异议。
该院结合庭审的证据以及调查后认为,张某与杨某签订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该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已履行了各自的合同义务。张某请求确认案涉房屋归其所有的主张成立。杨某有义务协助张某办理过户手续。
最终,该院判决张某与杨某签订的《购房协议》有效,案涉房屋为张某所有,杨某于判决生效后协助张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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