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8日电 (谭伟旗 刘柯妍)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由劳动者一方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一方给付报酬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人身从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快审、快结一批劳动关系确认案件,当庭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李某、董某与云某等五人于20世纪80年代末及90年代初进入榆树市某厂工作,直至2005年7月榆树市某厂停业,李某等五人自谋出路,至此,五人的劳动关系一直无法确认。直至今年经劳动仲裁无果后,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闫铁锋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对案件事实展开调查,结合原告陈述、工资条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最终判决确认原被告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法官提醒,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应尽量保留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书面证据,发生劳动纠纷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的劳动权益。(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