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23日电 (谭伟旗 赵慧敏)为进一步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通过开设“午间法庭”顺利审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更好地满足了多元化司法需求。
据悉,夏某某于2020年4月入职某科技公司。今年2月,该公司发布声明,称因公司经营不善与夏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夏某某认为该公司在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其临时辞退,要求该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申请劳动仲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承办法官付忠新受理案件后,积极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因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考虑到原、被告因工作时间参加庭审存在困难,承办法官与双方沟通协调后,将开庭时间定在午间休息时段,同时建议双方列明证据清单,以保证庭审顺利高效完成。
中午时分,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双方根据列好的证据清单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针对自己的主张发表辩论意见,由于当事人及承办法官均做好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庭审过程仅用1小时顺利完成。
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今年2月份拖欠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