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9日电 (谭伟旗 刘柯妍)欠条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至关重要的证据,也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可当欠条上所载明的欠款金额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情况,又该怎么办?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庭法官高葳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欠条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徐某经营饲料商店多年,被告李某多次从原告处赊购饲料。2020年1月20日,原、被告经结算,被告给原告出具赊购货物欠条。后经徐某多次催要,李某给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始终拒绝给付。无奈之下,徐某只好诉至法院。
诉讼中,承办法官发现了欠款金额上大小写的差距。对此,法官重新梳理赊欠账目,根据梳理结果,确认剩余欠款金额。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向原告购买货物,原告提供货物,被告应支付全部货款。现被告因尾欠货款出具欠条,根据交易的实际发生可以确定徐某提交的欠条有效,被告应按照其欠条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遂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徐某货物欠款及利息。
法官提醒,欠条是经济纠纷案件中至关重要的证据,因此双方在书写欠条时,对欠条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欠款数额(大小写一致)、时间等一定要书写清楚,仔细审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