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榆树市人民法院 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9日电 (谭伟旗 于静波)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原告系残疾人士,考虑到其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前往原告家中向其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并进行答疑释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据悉,原告韩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王某、李某为夫妻)是朋友关系,2018年,被告二人自称因购买住宅楼需要用钱,从原告处借款,并为原告出具借据一张,约定还款时间,同时还约定了逾期未还款的违约责任。
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讨要,被告二人支付原告部分欠款,但还剩部分欠款至今未能给付,双方沟通协商未果,原告遂将被告二人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依据诉讼程序向二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多次向二被告送达的文书均未形成有效送达,导致原告情绪激动来院,法官高葳向原告耐心解答案件送达的相关事宜,原告对此表示理解,也对法官的工作予以肯定和支持。此案因无法查找到被告的联系方式,最终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
公告期满后,该院市区法庭立即成立了由市区法庭庭长李洪权、副庭长金蔷薇、审判员高葳组成的合议庭共同审理此案。
经审理查明,原告曾经经营着13米大挂车和2辆出租车,后因身体原因转手变现用于治疗疾病和日常开销,但被告一直拖欠未给付,导致原告病情加重,现已不能独立行走。
判决书下达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告,并积极采取上门送达的方式,在原告病床前告知判决结果,通过高葳法官不遗余力的耐心调解,原告也充分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实现的结果。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只是该院法官的日常工作的一页剪影,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面对身有不便的当事人,法官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充分展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情,也让当事人更加信任法官、信赖法院、信服法律。(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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