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日电 (谭伟旗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法官李世超接到了一件该院开发区人民法庭的移送案件。
据悉,今年1月,张某龙与魏某涛财产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经该院民事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该院开发区人民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协议约定魏某涛于今年3月4日之前给付张某龙车辆修复费用。但因魏某涛一直未履行协议内容,张某龙遂向该院寻求帮助,申请执行。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法官决定打“调解牌”,在依法实现申请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被执行人情感关切,争取通过沟通达到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
法官并没有先行立案,而是通过多种渠道,打听魏某涛的联络方式,与其立刻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法官抓住双方矛盾焦点,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导,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同时向魏某涛说明拒不履行该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敦促执行。
最终,在法官多次沟通调解下,魏某涛近期主动联系法官,将欠款交给法官手上并请求该院代其送达。至此,该案在执行之前得到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均感到如释重负,申请执行人再三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年初以来,该院积极推进执行案件执源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执前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执行前。
下一步,该院执行局将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诉源治理,通过普法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加强执行立案前调解,促进矛盾源头治理,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