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18日电 (谭伟旗 于静波)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高效调解了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原告撤诉结案事了,双方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也为该院高效为民的作风点赞。
据悉,2021年9月,被告庞某驾驶车辆与刘某驾驶的车辆相撞,经榆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庞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维修车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被告应承担一部分。
由于刘某的车辆在原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原告基于保险合同关系以及相关维修票据应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核赔。基于以上事实,原告方取得了代位求偿权,但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赔偿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查阅案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希望能够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调解结案,实质化解纠纷。
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原被告分别进行谈话,在调解过程中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梳理案情和证据、分析利弊得失,从法律专业角度、社会人情等多个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
经过承办法官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各让一步,被告当庭给付原告修车款,原告撤诉,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该院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针对交通事故案件敏感,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将各项司法为民举措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