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24日电 (谭伟旗 李思佳)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八旬老人执回借款。
据悉,原、被告系邻居关系,2007年被告艾某向原告于某借款,艾某陆续偿还原告部分借款,2020年12月1日,被告为原告出具相应金额的借据,后两次延后还款期限至今年1月1日。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偿还原告上述借款本息。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被告艾某于今年2月25日前付清欠原告于某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协议。
协议还款到期后,艾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于某于近期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艾某仍旧一拖再拖,逃避、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部分被执行人都认为疫情期间法院不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忽视执行干警的多次警告,放松警惕,甚至肆无忌惮藐视司法权威。但他们从未想过,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和干警可以针对不同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和履行义务的态度,灵活采取更多的强制执行措施。办理本案的执行法官就采取了对艾某拘传到院的方式。
拘传艾某的最终目的是“潜移默化”地推动其产生强烈的履行还款义务的心理,想尽办法主动还钱。于是,执行法官连续两天将艾某拘传到该院,艾某在拘传室内充分感受到了该院对其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第二天艾某在拘传室内终于产生了紧张害怕、惴惴不安的心理,开始主动提出想办法还钱的想法,最终找到了艾某2作为担保人,同意将剩余欠款全部归还申请执行人于某。
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该院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达成“被执行人艾某于今年6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协议。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于某年事已高,且其居住地址不在梅河口市区,出行不便,加之夏季炎热老人容易中暑等情况,执行法官亲自前往老人家中,将这份迟来了多年的借款送到了老人的手里,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该院一直秉持着善意执行,温暖执法的思想,始终保持站稳人民立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未来将继续严格实施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罚款、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沿袭系列专项行动的打击拒执犯罪模式,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人员”的方式,提高错时执行、突击执行的频率,大力扼制逃避、抗拒、阻碍执行等违法行为,营造打击拒执的高压态势。(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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