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23日电 (谭伟旗 王佳乐)“唐法官,您为我们公司解决了股权难题,现在公司已经彻底恢复正常经营,真的是太感谢您了!”近日,辖区某智能设备制造公司的负责人带着一面锦旗走进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并将其赠送给法官唐虹梅及其助理。
据悉,原告是某智能设备制造公司的创始人,且是公司的董事长及大股东,被告是该公司的原总经理,第三人是该公司。原告在公司经营困难时期将被告引进公司,被告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被告在任职后,工作非常出色,公司的业绩连年增长。
2016年,为奖励被告为公司作出的贡献,原告与被告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无偿转让10%的股份,被告离职时公司对上述股份以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合作后期,双方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产生巨大分歧,无法继续合作,被告遂从公司离职,但双方的股权纠纷并未解决。
因公司管理层矛盾激化,公司的客户纷纷向公司发函询问,对交易安全表示担忧,甚至有停止合同的意向,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更为不利的是,该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如公司涉诉,可能造成公司市值贬损。在矛盾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上述股权。
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案件虽然分歧巨大,但仍有调解的可能性。
法官首先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回顾多年合作所建立的深厚感情,放下对立情绪,积极进行沟通协商。然后通过“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的方式,摆事实、讲法理,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清楚其中的利害得失,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调解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最终,此案双方各自合理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案件成功调解。现在案件已经执行完毕,该公司经营顺利,发展势头良好。
此次案件只是该院服务民营企业,着力解决涉企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为辖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建立“七快一缓”制度、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实实在在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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