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6日电 (谭伟旗 李思佳)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顶风冒雪执行,他们分工明确,市区、乡镇、银行、不动产......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供图
当天,执行干警们驱车前往某镇完成房屋查封工作后,又前往某镇农村信用社完成扣款工作。
随后与一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得知其七十多岁的老父亲手臂摔伤在某镇某医院就医,因申请人下山不便,执行干警便决定先开车接到申请人父亲后再与申请人一同前往小杨乡,进行玉米查封工作。
完成此项工作后,天已经黑了,执行干警才回到法院内完成交接工作。与此同时,法院接待室还亮着灯,还有一群执行干警也在加班加点地忙碌着。
此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担保人,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全部案款,该院扣留了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生活存在困难,因被执行人持有良好的还款态度,执行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在如实告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家中困难的真实情况后,又将双方当事人聚到一处进行调解,取得了申请人的理解与信任。
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也找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一方面申请人主动放弃了一些欠款,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积极还款,寻求家中亲属帮忙后,共凑足十万元一次性给付案款。
当接手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时,该院执行局通过制定切合实际的执行方案,采用善意文明的执行手段,耐心细致地为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争取被执行人的理解和配合,实现双方当事人“共赢”的局面。
今年以来,该院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对于处理案件当事人为农民群体的执行案件,努力找准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点,做到在保证执行质效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减少强制执行对农村群众基础生活的影响,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的同时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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