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8日电 (谭伟旗 李思佳)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3000公里外的四川省两市及重庆市,成功执行回案款,践行了“一切为了人民”的服务意识,实现了“千里强执解民困”的庄严承诺,打通了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据悉,在原告梅河口市某酒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李某1、李某2、冯某、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如期给付原告货款本金800万余元,四被告陆续还款500余万元,但未按协议期限内给付原告全部货款。
今年10月,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案件后,该院依法向四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责令及时履行,但四被执行人始终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要求查询、冻结、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该院首先对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排查,落实确切财产,确保掌握信息准确无误后,四名执行干警立即奔赴四川省。
该院执行局对四名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依法查封并张贴查封公告,共计查封4辆车、15处产权,因被执行人部分财产有抵押贷款,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控制金额约5.77万元。
执行干警向四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法律权威和执行压力,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初步达成和解意向,被执行人现已给付执行款200万元,并承诺剩余欠款陆续支付。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执行职能,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