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4日电 (记者 郭佳)6月29日至3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在敦化市组织召开敦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预审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蔡宝峰、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处长黄志永参加,敦化市政府市长唐振生、副市长李辉、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逄强、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局长雷晓明以及敦化市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陪同。
会议邀请生态农业及环境科学等专业的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在听取敦化市政府领导关于创建工作的汇报,进行现场核查并审核技术资料后,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敦化市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预审。同时,建议敦化市进一步完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完善建设指标证明材料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加快推进《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切实发挥规划对创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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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