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辖区乡村,高效处置一起涉农房买卖土地归属强制执行案件。干警秉持法理相融、柔性执法原则,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多年邻里矛盾,既严格维护司法权威,又兼顾群众实际生活需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该起纠纷源于一桩农村房屋买卖交易,房前700余平方米田园地的经营权归属成为双方争议核心。房屋出售方李某主张交易仅包含房屋,涉案田地权属并未变更;购房方张某则认为土地随房屋一并附赠转让。双方自行协商无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作出终审生效判决。依据涉案土地确权证、村集体台账登记信息,因双方未就涉案田园地签订相关承包流转合同,该地块经营权仍归原房主李某所有。
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土地返还义务,还利用假期对涉案土地进行整地播种,持续占用争议地块。李某多次沟通未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当天,执行法官刘悦驰带领法官助理赶赴涉案村落,现场双方家属情绪对立激烈,争执对峙局面一触即发。执行干警当即介入现场,分隔对立双方,平稳现场秩序,正式启动强制执行工作。
执行过程中,张某家属对强制执行程序提出异议,试图以案件再审为由阻挠执行推进。执行法官现场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当事人,二审裁判为终审生效裁判,具备法定强制执行力,再审申请不影响当前执行工作开展,即便后续再审改判,也仅可通过执行回转程序另行处理,有效打消了当事人的法律认知误区,平复双方激动情绪。
待现场氛围初步缓和后,执行干警对照司法文书标注的土地四至范围,实地丈量划定涉案土地边界。严格依规划定地界后,新的现实问题随之显现,若完全机械执行判决,张某一家将失去入户通道,日常出行将陷入困境。
为兼顾司法公正与邻里权益,避免矛盾再度激化,执行法官结合民法典相邻权相关规定,向申请执行人李某释明邻里相处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法定原则,劝导其兼顾相邻权利人合法权益,适当退让预留通行空间。经耐心劝解,李某同意让出一米宽地块,保障张某一家日常通行需求。
通行问题解决后,双方又因土地耕种产生的农资费用、地上作物归属产生新争议,现场矛盾再度升温。张某家属提出要求李某补偿整地、填土产生的农资开销,李某则对补偿诉求不予认可,还意欲自行拔除地块内秧苗,极易造成双方财产损失扩大。
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实质性化解纠纷,执行干警居中调解,提出合理处置方案,建议由李某适当补偿张某基础农资开销,地块内成熟庄稼后续收益归李某所有,实现双方利益平衡。该方案得到双方认可后,执行干警现场核算费用,最终确定李某向张某支付农资补偿款,双方当场签署和解协议。
至此,这起矛盾尖锐的邻里土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对法院人性化、规范化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与信服。执行干警也借机劝导双方珍惜邻里情谊,和睦共处、互谅互让,共建和谐乡邻关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