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弓棚人民法庭内,一起被告当庭“翻脸不认账”的追偿权纠纷,法官凭借严谨审理和完整证据链,戳破谎言还当事人公道。
据悉,被告胡某承包原告李某的防洪提升工程,合同明确约定,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胡某全部负责。不料施工期间,一名工人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胡某的工头将其送医后,电话告知胡某和李某事故发生情况。
受伤工人入院后,急需手术,然而当受伤工人家属联系胡某后,胡某百般推诿,不仅分文未付,还拉黑了家属联系方式,让对方陷入绝境。
走投无路的家属只能向李某求助,看着急需治疗费的工人家属,李某出于人道主义,垫付医疗费。但这笔费用本应由胡某承担,不应由李某支付,且双方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李某支付给胡某的款项中已经包含农民工工资及受伤工人的医疗费用。
此后,李某多次向胡某索要垫付的医疗费,却遭到无理推脱,无奈下,李某整理好全部证据,将胡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其返还多垫付的医疗费。
庭审现场,矛盾彻底爆发。面对诉求,胡某全盘否认事实,既不承认工人受伤情况,也拒不认可款项包含医疗费。更棘手的是,当李某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作为关键证据时,胡某以协议收款人为“胡某某”为由,声称协议非自己书写,拒不认可其与本案的关联性,试图通过混淆身份逃避责任。
关键时刻,承办法官秉持公正司法原则,当庭要求李某出示全部证据,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原件、银行转账记录、医疗费用票据及双方协商录音逐一核对,详细记录争议焦点。
针对协议收款人与被告姓名不一致的核心争议,法官仔细比对该协议与双方此前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发现两份文件的权利义务约定、项目信息完全一致,签字笔迹高度吻合。随后,法官播放协商录音,录音中清晰记录了胡某参与协议协商、明确认可款项包含医疗费的全过程,与协议内容相互印证,直接戳破其谎言。
同时,法官针对争议焦点逐一释法明理,向胡某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垫付费用追偿权的规定,明确告知其拒绝承担合同责任的法律后果: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工程劳务合同已约定安全事故责任由胡某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进一步确认款项用途包含医疗费,李某后续垫付的费用本应由胡某给付受伤工人,由于胡某的逃避导致李某多支付此笔款项,故李某有权向胡某追偿。面对严谨的证据核查和透彻的法理阐释,胡某的辩解苍白无力,所有抗辩理由均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果后,法官依据全案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胡某返还李某钱款。宣判后,胡某充分了解证据效力和法律规定,当场表示信服判决,李某成功拿回垫付钱款。这笔失而复得的钱款既弥补了李某的额外支出,也解了受伤工人的燃眉之急。至此,这起“拒不认账”的案件在法官的公正审理下圆满落幕。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民生司法保障,针对追偿权、侵权赔偿等纠纷,进一步强化案件审理质效,高效回应群众诉求,以扎实举措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