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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能动司法助案结事了 执前调解促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5:33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5日电 (谭伟旗 方强)为推动执行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通过“执前调”模式,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积怨已久的邻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间,原告刘某分得36小亩土地,分地后即外出打工,其中一处土地与被告蒋某的土地位置相邻,2008年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蒋某将属于刘某的小短土地私自占用,并修建了房屋和猪舍,原告刘某得知后要求被告蒋某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有面貌和使用性质并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刘某遂将被告蒋某起诉法院。

  该院依法判决被告蒋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拆除修建的房屋及猪舍,并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立案申请材料后,执行局副局长贾建民通过调阅卷宗,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为多年好友,法律关系简单,执行标的额较小,具备执前和解条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并征得同意后,遂启动执前调解模式,争取在不破坏双方情谊的前提下维护申请人的最大利益。

  贾建民约见双方当事人,先后从情、理、法多维度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蒋某干预、阻挠该土地使用的相关法律后果,在情与法的双重作用下,蒋某终于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消除了抵触情绪,当场表示给予申请人经济补偿,并向刘某道歉,双方的情谊得以恢复。至此,该案在执行立案前通过调解方式圆满执结。

  该院执行局将继续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有效工作方法,有力推动“执前调”工作模式高效运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将生效法律文书转化为“真金白银”,让能动司法促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调解在执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