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8日电 (谭伟旗 王傲)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12月,被告人张某在洗浴中心休息大厅休息时,发现被害人的手机掉在地上,见其已经睡熟,张某遂捡起手机后离开浴池。随后,张某破解手机锁屏手势密码及支付密码并将被害人手机微信中的钱款转到其本人微信,同时将其中部分钱款转给其母亲,剩余钱款被其日常花销。
今年1月,张某将案涉手机出售并获赃款,用于日常花销。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该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该院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公共场合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提高防盗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注意提高手机锁屏密码与支付密码强度,避免使用相同密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