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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0:3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4日电 (谭伟旗 陈香莲)为开展好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活动,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组织干警前往社区、广场、商铺、居民楼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活动现场,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余张,讲解如何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日的设立价值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耐心地为群众解答关于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同时,干警们还向广大群众播放有关“全国生态日”和环境保护主题的宣传视频,并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倡导群众以实际行动自觉杜绝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通过此次活动,群众纷纷表示,希望该院可以经常为人民群众带来这种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也增强了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依法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面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推动汪清林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