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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宽城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4:4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1日电 (谭伟旗 张明远)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均拒绝抚养孩子的失职情况,依法发出了该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联合妇联协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辅导。

  据悉,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离婚,但都以收入低为由要求对方抚养婚生子。男方称自己做司机20余年,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病,每月开出租车收入勉强维持生活,信用卡还有几万元的贷款。父母都在农村,年纪也大了,没有能力帮着照顾孩子,要求女方抚养孩子。

  女方则称自己每个月收入微薄,同时父亲体弱多病需要经常照顾父亲,因此没办法抚养孩子,提出由男方抚养。

  经法官审理认为,夫妻二人在抚养子女问题上互相推诿,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直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判决不准予离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之规定,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与此同时,在当地妇联的协调下,邀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该院,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双方在接受教育后,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问题,表示一定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职责,多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切实履行好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也会不断缓和双方矛盾,弥补感情裂痕,努力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法官介绍,《家庭教育指导令》,有力推动了让家长身份“归位”,保障了家庭教育不“缺位”,体现了该院用司法温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和担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