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汪清林区法院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林场”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5:1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6日电 (谭伟旗 王研)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下沉天桥岭春明社区、塔子沟林场和亲和林场,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林场”创建活动。

  当天,该院一行至天桥岭春明社区开展“无讼社区”创建工作,调研社区治理情况,听取其对“无讼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开展座谈。

  会上,干警详细介绍了“无讼社区”创建方案和落实举措,认真听取社区矛盾纠纷基本情况和对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就选派优秀法官对接社区事宜做了深入交流。

  随后,干警结合社区常见的典型纠纷类型,对社区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治素养,更为社区化解纠纷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

  活动中,干警通过法官信息公示上墙、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宣传单及调研问卷等方式,有序做好社区“微”治理,疏通矛盾化解渠道。

  双方表示,今后将健全日常联络、预警联动、法治宣传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让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助推社区治理工作持续发展。

  近期,该院立案庭法官干警一行,先后到亲和林场和塔子沟林场开展“无讼林场”创建活动,并与林场负责人等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法官听取了林场负责人就林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司法需求及对该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法官表示,该院将与两家林场在信息互联互通、风险预测预警、纠纷联调联治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司法服务,助力林场化解矛盾,共同参与社区治理。

  此次“无讼社区”、“无讼林场”创建活动,该院共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和调研问卷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目前,该院已创建“无讼社区”示范点1个,“无讼林场”示范点3个,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无讼社区、无讼林场”创建工作,并与“法官进网格”、诉讼服务“全域通办”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为保持林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