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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法宣传进企携手助力“双十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0:3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双十一”即将到来,为了让商户们深度参与的同时规避涉税风险,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走进长春王府井赛特奥莱购物中心宣传辅导,为商户答疑解惑。

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供图
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供图

  虽然距离“双十一”还有几天的时间,但是为了抢占商机增加销售额,各个商户都已经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打折促销活动已经预热。

  税务干部来到商场逐户走访,宣传税收政策并发放相关资料,每走进一家专卖店,商户们都积极踊跃提问,从印花税的征收到消费税的缴纳,涉及的问题五花八门。

  “我们正在进行预售活动,如果消费者提前支付订金,‘双十一’当天购买心仪产品可以享受折上折的优惠,订金要不要申报纳税呢?”一家运动品牌的销售负责人金女士看到税务干部赶紧咨询,税务干部给予解答表示,只有消费者支付了尾款并将商品提走,商户才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如果消费者未将货物提走,即便商户收到订金也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一家皮鞋专卖店销售负责人董先生问道:“在销售打折商品时,发票上直接注明打折后的价格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现场前来解答的税务干部吕方霖说:“这个问题很多商户都会遇到,如果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她提醒说,因为会计日常处理和纳税申报上存在差异,折扣销售发票的开具应该重点关注,很多时候商户开具发票不规范,销售额和折扣额没在一张发票上体现,一旦遇到税务稽查这部分被减除的金额将会进行纳税调整。

  活动中,税务干部还现场发放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宣传手册200余份,从失信主体信息公布到联合惩戒措施、从如何避免失信到一旦被列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后果等行详细介绍。下一步,税务干部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税法遵从度,助力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