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河县人民法院 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9日电 (谭伟旗 崔恒博 蒋冬梅)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金某几年前将自己在商业街的房屋租给张某开歌厅,但张某因犯罪被判刑两年,歌厅随即一直停业。在此之前,张某的租金未全部结清,张某出狱后,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表示还要继续经营该歌厅,双方协商不成,多次发生矛盾冲突。金某无奈诉至法院。
该院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被执行人张某给付租金并在期限内拆除相关设备腾空房屋。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腾迁相关设备,还多次到申请人家中吵闹,进行人身威胁。金某只好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人员接到该案件时,正是双方矛盾激化,随时可能发生暴力事件的紧张阶段。执行人员分析了案件情况,也试图给双方进行调解,可双方已不能和平解决矛盾。
法官介绍,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腾迁房屋、尽快执结案件,是最佳执行方案。在不能协调双方平和解决问题的时候,强制执行是必要的,有利于快速执结案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产生强有力的威慑,也能提高执行效率,合理配置执行力量,提升案件的综合效果。
经过认真制定腾迁方案,周密部署操作步骤,合理安排人员分工,承办法官带领数名执行干警,协调该院法警队出动警力配合。
来到腾迁现场后,该院迅速控制了准备阻止执行的张某,并清点物品,制作清单,腾迁了整整一天,才将歌厅内物品全部腾空,该院对张某也拟采取拘留措施。
在强制措施面前,张某终于明白自己的阻挠全是徒劳,最终,他一次性将拖欠的房租全部交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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