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1日电 (谭伟旗 王景)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近两千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让原本对簿公堂的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在化解纠纷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的影响,得到双方企业的一致赞誉。
据悉,吉林某医药有限公司与某县人民医院存在多年的药品购销关系,医药公司一直为人民医院供应药品。经双方对账,截至今年3月1日,人民医院尚欠医药公司货款未予给付。医药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将人民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利息。
案件立案后,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并详细查阅了卷宗,与当事人进行初步交流。法官了解到,人民医院并非故意拖欠货款,只是受疫情冲击才暂时陷入经营困境,若轻易判决,不仅让原本经营困难的人民医院雪上加霜,更会彻底结束两者的长期合作关系。
为尽快化解纠纷,尽最大努力维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官决定尽量以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
于是,法官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人民医院代理人表示希望继续与医药公司保持合作关系,当下医院资金周转困难原因是前段时间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了抗击疫情上,希望医药公司能够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然而,医药公司始终不肯有任何的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并没有放弃,在案件开庭审理后,法官依然做双方思想工作。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沟通,分析利弊,医药公司终于有所触动,意识到自身作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支持和理解为抗疫工作作出贡献的人民医院,并且只有双方继续保持合作,才能实现双赢。
经过法官和双方当事人近一周的沟通协商,双方终于在还款金额和还款期限上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起千万元的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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