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口市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8日
(《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全文见第五版)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