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5日电 (石洪宇 高媛)近年来,吉林省蛟河市按照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2345+”制度体系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通过搭建办案中心和案审委员会两个平台,补齐基层单位设备投入不足、执法能力欠缺两大短板,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地着实。
该市成立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的蛟河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蛟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在强化制度保障方面,先后制发了《行政执法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等相关工作制度,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执法之前,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截止目前,该市共公开六类执法事项2585项。执法之中,在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执法中必须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之后,及时在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本部门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决定、“双随机”抽查结果等。
强化记录环节确保全程留痕,完善文字记录方面,该市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标准化的执法文书模板,开展规范化文字记录工作,并按规定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案卷,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规范音像记录则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以及证据保全、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该市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名单》,完善了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干部参与重大执法决定的机制,形成了法制审核的合力。成立案审委员会,为解决基层执法单位执法经验不足、法制审核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该市成立了由20余名专业过硬、经验丰富的专业干部组成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审委员会,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审核监督。
2020年初,经过严格筛选,该市把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管局两个单位列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指导这两个单位带头完成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编制工作,有效提升了两个单位的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