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26日电 (谭伟旗 夏秋雨)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
据悉,被告人宫某某购买虚假投资软件的使用权后,寻找并联系到被告人李某某、黄某某、张某、胡某、赵某等18人为其提供诈骗软件等资源,获得被害人微信信息后将多名被害人加入到股票交流群中,在群聊中假冒客服、讲师、股民等身份,诱导群内多名被害人在虚假投资软件中注册账户并进行充值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宫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诈骗人员提供诈骗软件、话术等资源,并利用电信网络方式,诱骗他人通过虚假股票软件在平台上投资炒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李某某、黄某某、张某、胡某、赵某等1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方式诱骗他人在假股票平台上入金炒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所起作用、涉案金额、获利情况、退赃情况、认罪、悔罪态度,判决被告人李某某、黄某某、张某、胡某、赵某等16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不等。
判决被告人余某某、黄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和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当今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广大市民群众要擦亮双眼,切勿轻信“炒股专家”,轻易下载所谓的投资APP,选择正规渠道进行投资,提高反诈骗意识,避免上当受骗。此外,切勿贪图小利而随意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出借、出售给他人,不要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