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案件。
据悉,原告长春市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长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为被告其下开发的楼盘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现质保期已过,但被告迟迟未向原告返还工程质保金,原告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因该案立案后恰逢长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案件一直没有进展,一直到五月份点对点复工后,因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无法进行实地开庭。
经过办案人跟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当事人对本案争议不大,本着为当事人减少诉累、尽快让企业资金回笼的目的,办案人积极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调解结案。(金乔)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