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行政争议案件的原告为表达感谢,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送去一面锦旗。
据悉,原告系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某小区的业主,重庆路商圈旧城改造项目导致其房屋窗户被遮挡以及部分墙面损坏,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某行政机关。原告多次与被告某行政机关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李惠民认真核查案件,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努力寻找当事人双方长时间争议的焦点,后又与行政审判庭庭长张蕾就该案诉前调解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研判,认为该案虽然是行政争议,但有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于是办案法官决定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化解该纠纷。
公开听证会召开当天,原告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根据原告诉求,被告某行政机关邀请施工单位及街道办同志一起商讨既能解决原告房屋被遮挡的问题,同时也能够实现旧城改造目的的可行性措施。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场签订了协调化解笔录,该院制作诉前协调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该行政争议案件在诉前圆满解决。
通过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化解行政矛盾,不仅有利于减少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抵触情绪,也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度对行政机关有效实施监督职能的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