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4日电(龙安 战毓)长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近日由于部分业主未缴纳物业费,遂诉至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诉前调解组的工作人员积极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和案件事实,多次组织调解,成功化解了32名当事人的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司法效率。
调解人员张桂香、谢丽、王丛兰拿到立案材料后,认为此次系列案件的法律事实较为清楚,争议标的额小,便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和双方当事人的症结所在,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开庭前,32人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
近年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不断优化工作思路和服务方式,打造调解队伍“加”保障,健全制度机制“减”繁琐。尽可能在各个环节,汇聚各方力量化解纠纷,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效,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跑出司法为民的加速度。(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