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4日电 (谭伟旗 关平康)近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促使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及关某达成还款协议,刘、关二人当场付清所欠杨某的劳务费,维护了劳务人员的切身利益。
据悉,2021年春,杨某为刘某与关某二人装载石料,同时约定报酬,杨某陆续为两人装载石料至同年7月,刘某与关某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后,余下钱款一直未给付,期间杨某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因当事人行动不便,该院立案庭法官决定到原告杨某家中办理上门立案登记手续。为妥善化解争议纠纷,经得双方同意,立案法官将被告刘某及关某一同约至杨某家中,由网格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现场调解双方矛盾,经干警与调解员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促成双方握手和解,被告刘某与关某当场给付了原告杨某余下的全部报酬。
这只是该院延伸司法服务为民解纷的缩影。近年来,为延伸司法服务,该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立案庭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积极开展上门立案、诉前调解、送法下乡、救助帮扶等为民解纷活动,推动各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法院委派矛盾纠纷案件调处活动,切实在“家门口”为民解纷,不断化解人民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伸张正义、融情于法,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