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行政机关执法的严肃性和法律威严,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四名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
当天,执行局10余名执行干警、两台警车整装待发。据悉,今年8月份,颜某某、马某某等四人因毁林开垦行为,被多大林业局予以行政处罚。在指定期限内,四人未主动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多大林业局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行政庭审查后认为林业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故裁定准予执行,并移送执行局立案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孙守相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多大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向其了解相关处罚及被执行人执行能力、抗拒执行的情节等情况,并根据繁简分流工作要求,安排执行干警进行电话送达,责令四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并说明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在指定期限内,四被执行人均未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随后,被执行人马某某主动联系执行人员,表示不需要该院强制执行,立即到院履行义务,缴纳全部罚款。
10余名执行干警在指挥中心负责人的带领下,同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一同分别前往另外三名被执行人家中。另外三名被执行人分别将全部罚款缴纳完毕。此次执行行动,该院执行局行动迅速果断、措施严厉到位,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后,该院要继续加大对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树立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同时通过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懂法守法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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