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1年王某、孙某在河北某公司以及赵某手中以清包的方式承包了混凝土路面工程,王某、孙某雇佣11名农民工施工,并与赵某约定2022年6月末结清人工费11万余元。工程完工后现已经交付使用,但赵某并未按照双方约定清偿人工费。王某、孙某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了解案情后,得知此案涉及多位农民工工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将这起案件转到诉前调解。法官及时与当事人双方取得联系,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工作。赵某表示并非是不想给付人工费,而是现在资金周转特别困难。法官一方面耐心细致地给赵某释法明理,希望其体谅农民工维持生计的不易;一方面也向王某、孙某讲明要理解赵某资金周转不足的困难。经过法官耐心调解,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9月27日上午,赵某将11万余元现金全部给付给王某和孙某,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大安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法官们注重用好调解手段,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的方式,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司法为民更护民。
(来源:中国吉林网)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