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4日电 (谭伟旗 李天一)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威收到申请执行人辽宁某公司的表扬信,对该院巧妙运用执行措施,倾力执行表示感谢。
据悉,辽宁某公司因长春某公司拖欠购销合同款项向该院提起诉讼,经该院调解达成调解书,后被执行人不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发现银行账户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不动产等,于是前往被执行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察。
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经营困难,不能清偿债务。考虑到对公司设备进行查封会影响企业运营,不利于企业后续经营发展,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官通过线上搜集被执行人的资料,在招投标文件上面发现有被执行人预留的银行账户,预估此类账户后续可能有资金进账,于是将账户冻结,后期成功对该账户款项进行扣划,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至此,申请执行人收到拖欠多年的款项,送去表扬信对该院的有力执行表示肯定。
该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传统查控与网络查控等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倾力执结涉企案件,切实将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企业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