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2日电(谭伟旗 李欣遥)聋哑夫妻的离婚案件如何庭审?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给出了解题“答案”。
记者22日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工业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付忠新等人带着一位手语翻译赶往当事人家中,在这对聋哑夫妇家中“开庭”审理离婚诉讼。
据悉,原、被告系聋哑人,均为再婚。二人通过他人介绍相识,并于2007年10月登记结婚。近几年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打闹,双方子女多次劝阻无果,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子女(代理人),并通过亲属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被告邱某行动不便,需要靠双拐行走,无法出庭,法官主动联系原、被告,到两人目前合租的家中开庭,并聘请手语翻译一同出庭。
庭审中,原、被告二人无共同子女,也无共同财产,均表示同意调解,当庭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这场“实事无声、司法有情”的特殊庭审最终以调解结案。(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