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2日电 (谭伟旗 果俊旻)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
据悉,原告岳某感到身体不适,柳某称岳某身体不舒服是与“鬼神”有关的疾病,并以帮助岳某治病为由,主动联系到充当“神汉”的吴某。岳某对其深信不疑,并向吴某支付相关费用。事后,吴某按照其与柳某事先约定,分给柳某部分费用作为回报。
几日后,被害人岳某的孩子感觉身体不适,柳某再次以帮助岳某孩子治病为由,主动联系到吴某“治病”,岳某向其支付费用。至此,柳某与吴某先后骗取被害人岳某人民币9200元。
但岳某及其孩子的病情并没有得到好转,遂向吴某与柳某索要其支付的人民币。多次索要未果之后,岳某将吴某以及柳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柳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向被害人返还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事实、情节,依法均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崇尚科学,反对迷信,需要全社会共同尊崇科学知识成果,共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