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0日电 (谭伟旗 杨雪)近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
据悉,今年7月,在公主岭市某小区施工工地内,被告张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并用拳头击打王某的头部颈部等处,对其进行殴打。经120急救,王某住院治疗四天,共花费用4900元。
由于张某一直没有赔偿王某的医药费及各种损失费用,故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接到案件后,该院承办法官赵忠庆将张某和王某依法传唤到庭。见面后,二人情绪都十分激动,互相向法官诉说各自的委屈及不满。
法官认为,原被告之间本就认识且长期共事,只因双方冲动行事,才造成今日之果,二人本无大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彼此矛盾,遂分别对原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二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谅解对方的冲动行为。
王某当即表示,只要张某给付医疗费即可,张某也欣然应允,在法官的见证下,张某当场给付王某医疗费,王某撤诉,二人握手言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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