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9日电 (谭伟旗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敏与环卫大队劳动争议一案。
据悉,2019年,刘某敏在清扫路段时,被李某军驾驶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撞伤。德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军负全责,刘某敏无责任。
刘某敏受伤后,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为九级伤残,刘某敏要求与其所在的环卫大队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其经济补偿,遂将环卫大队诉至德惠法院。
该院经审理认为,环卫大队未给刘某敏缴纳工伤保险,遂支持解除刘某敏与环卫大队的劳动关系并补偿刘某敏经济损失。
由于双方对2018年度长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伙食补助费的每天补偿标准均达成一致,遂环卫大队需支付刘某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与伙食补助费。(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