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立足助力小微企业,优化营商环境,速审快判了一起涉及小微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开庭到被告全部履行完毕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据悉,案件原告为成都一家企业,该企业委托诉讼代理人为贵州的律师,立案后,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办案法官沟通,考虑到路途遥远、疫情等因素,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立即决定网上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吴天照了解到原告公司的性质是小微企业,案涉的货款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快速解决,可能关系到企业的存亡。且庭审结束后,原告企业又向本院申请保全,办案法官立即采取保全措施,足额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存款,同时快速做出判决,送达给原、被告双方。
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判决后,办案法官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在双方均表示对判决无异议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又向被告公司讲明利害关系,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该院介绍,该案件从8月开庭,到9月被告公司全部履行完毕,仅一个月时间便实现了案结事了。货款及时追回,不仅原告减轻了诉累,缓解了经营压力,被告也避免了资金冻结等不利影响。
该院表示,在司法服务中,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时,设身处地从当事人角度出发,通过多种途径定纷止争,避免企业诉累,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