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长春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协调会议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长春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27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7年以来中消协消费者满意度测评长春市有关情况、2021年长春市消费者满意度自评情况、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情况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悉,经过多年努力,全市共培育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25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39家,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1272家。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向更多行业领域拓展,持续优化我市消费市场环境。
今年,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对长春市消费者满意度进行了测评,面向消费者发放调查问卷共计5920份,回收有效问卷4940份。结果显示,通过长春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制度、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开展商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等措施,我市消费者满意度总体处于良好水平,消费者对“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物流便利”等指标的满意度相对较高。另外,从各行业测评情况看,消费者对“消费维权”指标不满意率相对较高的行业集中在美容美发、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供热、餐饮等行业;对“消费环境”指标不满意率相对较高的行业集中在美容美发、餐饮、医疗卫生、家政、商品房销售等行业。
(来源:长春晚报)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