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7日电 (谭伟旗 于欢)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8名执行干警到达一执行现场,与该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实时连线现场进行搜查、扣押。
据悉,这是该院执行局对执行案件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突破的一次实时行动。
此次行动中的执行案件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该院判决被申请人吉林省某珠宝交易中心给付申请人黄金款80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申请人于今年4月21日给付执行款5万元。4月21日,在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邢子健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7月21日前履行给付义务45万元。此后,被申请人仅支付执行款5万元。
邢子健在掌握被执行人情况后,决定采取搜查、扣押行动,现场向珠宝中心负责人说明强制执行内容,耐心释法明理、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并未实际采取搜查、扣押行动,被执行人当天将45万打入法院执行帐号。(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