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5日电 (谭伟旗 王子明)“25年了,我做梦都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申请执行人赵某激动的声音近日从电话中传来,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据悉,该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1996年10月19日,本案申请执行人赵某驾驶货车正常行驶,在会车时被被执行人张某驾驶的车辆撞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赵某起诉至宽城法院。
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赵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7,097.49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彼时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今年3月份,申请执行人赵某向该院来电申请对案件恢复执行,因原办案法官已退休,本案重新分配办案法官。法官在接收卷宗后,发现因案件时间久远,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住址信息等均不祥,于是便决定通过户籍进行查询,但又因同名人太多,无法确定被执行人,这成了本案执行的第一个难点。
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前往户籍部门调取相关人员信息,并结合民事卷宗、被执行人原工作单位等相关细节最终确定被执行人为德惠市夏家店的村民。被执行人身份确定后,法官立即前往德惠市查找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张某早已不在夏家店居住,村民也表示不知道他的去向,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办案法官经过与村委会沟通了解到,现在张某的劳动关系在某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得到这一消息后,法官来到劳动保障所,并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联系方式,案件出现转机。
办案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张某联系,张某表示因自身经济条件不太好,所以一直没有偿还欠款,现在希望和申请执行人赵某谈谈。考虑到多方因素,法官建立微信群与双方进行沟通。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申请执行人赵某表示理解被执行人张某的难处,愿意放弃利息;张某也向赵某表达了歉意,并感谢赵某愿意放弃利息,减轻自己的负担。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张某一次性向赵某支付赔偿款50,000元。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将50,000元转至法院执行账户,法院已于第一时间将上述款项转给赵某,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至此,一起历时25年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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