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日电 (谭伟旗 史博)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31名申请执行人“众筹”的锦旗。
据悉,董某某、刘某某等31名原告与被告长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租赁费、卫生费等费用共计61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方便沟通,执行法官建立微信群,把31起案件当事人加入群里,及时告知案件进展,送达相关材料。为了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承办法官张志宝到公司法人何某居住的小区、社区、派出所,依次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多方查找,最后终于找到何某,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面对这一局面,何某提出执行和解。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局专门制定执行方案,由执行局局长杨刚带头组织调解工作。前后经过两次商谈,双方才达成一致意见。发放执行案款当天,何某现场交付了10万元,并承诺剩余欠款51万元于今年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该院表示,此次执行和解,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更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