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格式条款推进会在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以规范长春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长春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过前期整治,现已完成培训机构合同收集、评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市场监管厅共审核教育培训合同92份,梳理出18类不公平格式条款,并将审核结果进行下发。
会后,各培训机构代表纷纷表示,将对自身培训合同进行自查,对合同中违规内容及时进行整改,并签订《教育培训合同自查自纠承诺书》。
下一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将向校外培训机构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公平公正。“我们将对各个校外培训机构使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约谈,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培训机构,将从重从严予以处罚。”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