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25日电 (谭伟旗 刘蕾)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据悉,半个月前,李某雇佣王某更换4扇窗户及玻璃,后李某以存在玻璃划痕、打胶不均、把手不便等多处瑕疵为由,拒绝支付500元尾款。王某上门修理十余次后,李某仍不满意,王某无奈诉至法院。
该院立案庭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由于对几处瑕疵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于是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共同到李某家中开展诉前调解,经过现场察看后,法官耐心调解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两位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该院表示,将继续深化服务举措,把为民实践活动贯穿法院工作各环节,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效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诉前,最大程度减轻群众诉累,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