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24日电 (谭伟旗 王俞)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案件。
据悉,2020年9月21日,家住梅河口市的尚某某,因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梅河口分局取保候审。
据介绍,被告人尚某某曾因吸毒驾驶证被吊销,于2020年1月通过网络花费200元人民币,购买了照片为其本人身份信息却为“魏某”的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9月21日,尚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营东高速公路行驶至东丰收费站出口时,遇到执勤民警对其检查,尚某某出示了该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该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尚某某使用购买的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尚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系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尚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公诉机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尚某某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伪造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收缴。(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